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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如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忧?

2020-4-22 21:10:57      点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如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忧,是确保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必答题。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各方面正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和发展困难。如何伸出手拉一把共渡难关,为中小企业纾困解忧,是确保今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的必答题。


  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根据疫情分区分级推进复工复产”“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等工作,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经过各方协调努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依法稳步推进。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除湖北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超过95%,企业人员平均复岗率约为80%;中小企业开工率已达到60%左右。


  中央、地方出台政策,


  助企业渡难关


  2月2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帮扶力度,救助政策要精准落地,政策要跑在受困企业前面。”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部署,推出了一揽子举措为企业减轻负担,因地制宜,“八仙过海”,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国务院2月25日决定,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这是一个月内推出的第三批减税降费政策,也是减税政策再次聚焦小微企业。


  “当前,中小企业最重要的是‘活下来’,而减轻其经营成本尤其是税费成本是最关键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大学财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刘成奎教授在接受《中国人大》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很多中小企业还处于停工状态,但是各类税费、租金、工资费用要照常支付,再加上一些中小企业还有债务,经营压力很大。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之所以专门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是因为企业只要有营业收入就要交增值税,现在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都能够受惠,保证了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全面地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好处。“这是税种的普惠性,还有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遍性,最大限度地扩大了税收优惠的覆盖面。”王建凡说。


  刘成奎说,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从1月23日到现在,除了与抗疫有关的药品、食品等生产与销售外,其他行业经营活动全部暂停,堂食餐饮、旅游、交通运输、电影等行业更是受到致命影响。对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作出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这对小规模纳税人是利好,也是必要的。”


  除了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负担。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介绍,在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实施以后,预计2020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5100多亿元。同时指导地方在确保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的情况下,减征部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加上去年把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由20%降为16%的政策实施,全年仅社会保险费减负就会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万亿元。


  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政策。日前,武汉市印发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保障企业用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优化提升服务五个方面22条政策措施。


  “通知第一部分就是要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中小企业而言正可谓‘雪中送炭’,这是其重要亮点。”刘成奎认为,如果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了,肯定有助于推动武汉市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进入正常发展轨道,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进而有助于增加市场就业机会。


  山东省青岛市开展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春风行动”,动员全市金融机构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青海省文旅厅推进与省内9家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重资产文旅企业予以支持;广西桂林市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扶持,促进零售和餐饮业平稳运行……这些精准实施的政策,对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共渡难关,意义重大。


  用好用足法律制度红利,


  助力复工复产


  “在当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好用足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接受《中国人大》记者采访时说道。


  疫情面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有没有针对性规定?郭林茂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修订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为保障中小企业健康成长,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总体质量,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作了如下规定:


  ——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应当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税收优惠。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


  ——融资促进。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减轻负担。国家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对中小企业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检查,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


  郭林茂介绍,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其他困难,中小企业促进法从完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管理体制和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中小企业数量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提供80%以上城镇就业岗位,完成70%以上发明专利,创造60%以上国内生产总值,为国家提供50%以上税收,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郭林茂说。


  疫情倒逼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日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向近万家中小企业发出问卷调查,旨在全面了解本次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尽管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不少,但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张竞强表示,通过问卷调查发现,诸多中小企业并未丧失信心,目前70%至80%的企业都在针对疫情作出专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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